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需将起重机检验辅助工作进行外包,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起重机检验辅助工作外包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0万元(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营范围:技术服务);
3.投标人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四、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服务地点及合作时间
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建省内)。
2.合同履行时间要求:合同履行时间采用两种形式,其中一种履行完毕,此招标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委托总金额30万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点。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序 |
检测项目 |
计价 |
预算 单价(元) |
备注 |
1 |
表面打磨 |
元/点 |
50 |
|
2 |
应变片黏贴及拆除 |
元/片 |
100 |
|
3 |
专家咨询服务 |
元/天*人 |
4000 |
专家需持有机械、电气或质量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由中标人承担;天数按照从专家到达工作现场开始计直至(当天)专家最终离开工作现场,工作时长超过4小时计为1天,工作时长未达4小时计为半天。 |
4 |
砝码租赁 |
元/吨*天 |
100 |
砝码租赁费用每天不超过100元/吨,且砝码租赁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天(砝码运输成本由中标人承担)。 |
5 |
台班 |
元/台班*天 |
600 |
辅助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由中标人承担;天数按照从辅助人员到达辅助工作现场开始直至(当天)辅助人员最终离开辅助工作现场,工作时长超过4小时计为1天,工作时长未达4小时计为半天。 |
注:报价超过各预算单价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要求
(1)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需持有效的登高作业证;
(2)起重机检验项目多分布在港口码头、造船厂、钢铁厂,以及化工厂等,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应能适应在室外、低温、高温(特殊车间温度可达六七十度)、高空(现场作业高度可达一百米)、粉尘等恶劣环境下工作;
(3)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应能适应因项目需要,安排节假日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特殊情况;
(4)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险,且保额不低于60万元;
(5)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需严格服从招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因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和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需指派1名项目专员负责对接本项目,并满足招标人省内委托业务4小时内响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回应招标人关于具体项目的辅助明细、项目时间和时限要求等);
(7)中标人需按照每台班应力贴片人员不少于2名的标准配置专业辅助人员,并在经双方确认(由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和中标人的项目专员在项目前期对接时确认)后的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辅助工作;
(8)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要求,在招标人具体项目负责人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供指定重量的砝码(具体项目所需砝码重量可达500吨,砝码租赁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天)。中标人应提供砝码重量检定证明,并对所提供砝码重量负责,由砝码重量误差导致的一切项目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专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元分析、整改方案编制等;
(10)在各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中标人的项目专员对接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项目延期,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评标方式及规则
1.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中标人拟派辅助人员若不服从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调度和管理,或不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如发现经查实,按每人次扣1000元,出现3次及以上,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中标人若不能满足招标人省内委托业务4小时内响应要求的,按每超过1小时扣500元,单次超过8小时及以上或累计超时24小时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在各具体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中标人的项目专员对接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项目不能按时开展的,按每延期1天扣5000元,累计延期6天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中标人若不能按照每台班应力贴片人员不少于2名的标准配置专业辅助人员,并且在招标人提出异议后5小时内未能整改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7.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在经双方确认后的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辅助工作,按每超出0.5天扣1000元,累计超出3天及以上,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验收方式
验收期次 |
验收方式 |
验收方式说明 |
按照起重机检验辅助工作外包具体项目逐个验收 |
需求部门 内部验收 |
在起重机检验辅助工作外包具体项目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需求部门按照具体项目验收确认表单对具体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按照项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辅助工作。 |
注:起重机检验辅助工作外包具体项目验收确认表单见附件1。
八、付款方式
合同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注:项目结算表单见附件2。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与附件4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5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必须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北京时间)9: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3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