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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印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0589


我院因工作需要,需采购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的印刷服务,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印刷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4.7975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防伪印刷技术。

四、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且投标人所提供样品与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一致,对投标人报价的合计总价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招标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五、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具体采购数量详见省特检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见附件2);

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证书数量进行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

3.送货地址: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金山大楼及特检院各地市分院(福州、泉州、漳州、三明、莆田、龙岩、宁德)。

4.交货方式及时间: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提供印样,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批量印制。招标人通知可批量印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中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必须与投标时所投样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处理。

6.中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必须满足行业规范要求。

六、违约情况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如未能按时交货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招标人原因外,每延误1个工作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七、验收方式

1.交货后中标人申请验收,该项目福州地区由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各地市证书由省特检院各地市分院自行组织人员验收,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人须向中标人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付款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费用由省特检院及各分院分别进行支付。中标人将相应证书送至省特检院及各分院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10个工作日内向省特检院及各分院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省特检院及各分院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3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4提供投标人具有防伪印刷技术资格的承诺函(需为盖公章的原件)。

1.5投标样品。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十、看样时间

1.看样时间:2022年3月31日10:00-11:00(北京时间);

2.看样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备注:投标人于该时间段内至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查看此次采购的证书样品,如有需求可申请领取样品。不在看样时间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前来查看样品。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9: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建议当面递交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寄存或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报价单.xls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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