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机械加工服务采购需求,现对机械加工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加工单位前来投标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2023年机械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6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福建特检。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标方式: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四、九条文件要求(项目报价表见附件1)。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进行2次询价。
六、合同时间
合同履行时间采用两种形式,以其中一种履行完毕,此招标合同即为结束。具体为以下两种形式:
(1)以合同总金额为截点;
(2)以合同签署日之后一年整为时间截点。
注:合同期内中标人在试件加工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加工费用,加工费累计达到中标金额,应自行立即停止加工作业。若造成加工费用超出中标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超出中标价格外的费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七、验收相关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机械加工服务质量应符合GB/T 228、GB/T 229、GB/T 232、NB/T 47014等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和采购人的图纸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2、采购方提出需求后,由中标方来甲方取样,取样后7日内必须按相关标准和图纸的规格要求完成试件加工;逾期一日需扣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货物加工的质量、数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费用每半年按实际加工量结算一次,前期不预付款。
(2)中标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提供增值税发票;
②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合格凭证,即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量完成情况验收表或费用结算清单(格式由中标人制定)。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按品目、数量、单价、总价的顺序填写报价表)(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福建特检(漳湾)506室; 邮编:352100
3、采用快递寄送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4日11:00(北京时间),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8016777593 联系人:周民
监督电话:0593-2885708 联系人:周丽丽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