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分院工作需要,现拟对莆田分院办公家具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参于投标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须知
(一)项目名称:本招标项目为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和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2022年度办公家具采购,统一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名义邀请招标,中标协议根据上述两家单位实际采购数量分别签定。
(二)项目地点:省特检院莆田分院(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北街279号)
(三)项目采购控制价:总控制价格不超过94100元,其中机考室桌子、椅子控制单价1000元/套,控制总价60000元;会议桌控制单价1600元/㎡,控制总价9600元;会议椅控制单价300元/把,控制总价6000元;办公桌控制单价1900元/套,控制总价5700元;办公椅控制单价600元/把,控制总价1800元;办公桌控制单价1900元/张,控制总价3800元;办公椅控制单价600元/把,控制总价1200元;茶几控制单价1000元/张,控制总价1000元;桌前椅控制单价200元/把,控制总价1000元;柜子控制单价1000元/张,控制总价4000元,详见附件1。(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
(五)项目进度要求:中标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售后服务
为确保售后服务能及时到位,不接受经营注册地非莆田市供应商前来响应报价;保修期5年及以上,承诺质保期内产品使用过程中接到保修电话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12小时内完成我院维修要求。
四、招标程序
(一)投标人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二)我院评审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三)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五、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响应报价表
3.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本人参加,可不附)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每页需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必须密封装袋及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3年 1月5日10: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向我院递交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712
(三)本项目将于2023年1月5日10:00在莆田分院七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四)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评标方式
在报价均未超过采购预算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成交资格。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办公家具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正式发票(含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二)中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若未能满足上述供货时间交付或货物质量未达到配置要求清单的要求(不可抗力除外),非采购人原因,每拖延1个工作日应赔付项目合同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总赔付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
(三)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家具均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至少是E1级标准;材质均需达到采购人材质说明标准,若不符合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要保质保量,若因中标人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安全使用标准的物品,导致采购人物品或人员损伤,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十、联系人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750072138
监督人:陈小姐 监督电话:15726814535
附件: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