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
扫码关注我们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1559


我院根据实际需求,现对汽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省锅检院泉州分院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43.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汽油车8辆,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增减,租期24个月。中标单位应在2023年1月1日前提供所要求的车辆数量,中标单位未在承诺时间内提供所要求的车辆需求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汽油车车型要求:拟提供的8部汽油车需为同一车型,应为自动挡三箱轿车,排量不低于1.6L,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购置及上牌的车辆,行驶公里数小于6万公里,车辆购置时的售价不低于8万,须有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维修,车辆交验时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供采购人查验,如发现不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3、车辆要求: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车辆车主名称必须与租赁公司一致的,所有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且均具有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包括但不限于司乘险(每座3万)、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且均为不计免赔;因租赁公司没有及时办理上述保险,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车辆为福建省内牌照且每部车辆均应按照定位系统,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采购单位查询,所提供的定位系统应具备详细的定位功能,能够具体反应车辆的轨迹和停留时间。车辆须配备灭火器、备用轮胎,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4、车辆费用:车辆年检费、保险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均由租赁公司负责。 

5、中标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未及时年检、购买保险等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的,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运行车辆发生故障、进行年检或维修,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中标人负责提供替换车辆。中标单位应每季度前制定车辆的维护保养计划提供给采购单位。

6、车辆年检、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修时,租赁公司需安排人员到使用单位将车辆开去年检或维修保养,并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车辆开回,如非紧急情况,上述工作原则在周末完成。租赁公司人员开展车辆年检、维修等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租赁公司负全责。

7、车辆年检到期前三个月,中标人需通知采购单位提前处理违章等事项,如未提前通知导致车辆年检未能及时办理,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管理服务:租赁公司提供企业管理规范资料,包括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如须驾驶员时)、客户回访制度、车辆调度制度(包括提供零星租车车辆总数)、应急预案(包括相同车型可调动车辆总数)、车辆维修管理等各项管理制2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需具备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五、评标方式

在相关资质符合的前提下,将按照选择同质最低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需提交一式一份报价函(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报价函需盖章,所有报价材料需用信封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2)《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3、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省锅院泉州分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导致超期则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办公室。

地址:洛江区万虹路20-1号国家机器人中心9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8282875,联系人:董佳俐。

监督电话:0595-22518896 联系人:庄舒培


附件:报价函(锅检).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分享到: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
培训报名:0591-87843691 作业人员领证窗口:0591-87818105 报检热线:968829 值班电话:0591-88700799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邮编:350008
闽ICP备05000049号-1 | 闽ICP备05000049号-4 |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1481 | 技术支持:福州家道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