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特检院宁德分院工作需要,现对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须知
(一)项目名称: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采购项目。
(二)费用预算:50000元。
(三)项目要求:宣传品上印刷特检标志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采购报价单)。
(四)进度要求:中标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使用(投标人每项报价均不能超过单项控制价,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五)配送要求:印刷完成的宣传品应妥善包装并配送至我院(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资质,可对公转账。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广告印刷等相关项目。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提供实物样品,与招标人确认后再批量生产。
(三)投标人可通过现场送达投标文件方式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投标。
(四)投标文件含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采购报价单(附件:1)。
三、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须符合国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所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报价及评标方式
(一)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有货物、附件及设计、印刷、包装、运输、运杂、保险、税费等相关费用。
(二)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低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人进行2次报价。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宣传品印刷完成并配送至我院,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支付货款。
(二)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若未能满足上述供货进度要求供货或货物质量未达到“附件1: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采购报价单”的要求,非招标人原因,每拖延1个工作日应赔付项目合同总额的0.1%作为违约金,总赔付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
(三)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宣传品均需符合国家标准,材质均需达到招标人参数说明标准,若不符合标准,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要保质保量,若因中标人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安全使用标准的物品,导致招标人物品或人员损伤,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一)标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613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德分院(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123号)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3-2860600
监督人:小周 联系电话:0593-2885708
附件:1省特检院宁德分院2022年宣传品采购报价单.xls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