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要求,需为员工办理安全责任险。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安全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
29050元(投标人报价超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四、评标方式
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内容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享受价格减免15%的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赔偿限额 |
条款名称 |
赔偿限额 |
主要险种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0000 |
从业人员每人死亡限额: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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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每人伤残限额: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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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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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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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附加雇员误工费保险 |
累计赔偿天数:365 |
每次事故赔偿天数: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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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赔偿限额:3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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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 |
安全生产责任险福建医疗费用责任保险 |
从业人员每人医疗费限额:50000 |
保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000 保单累计事故赔偿限额:10000000 |
(二)招标要求
1.人均保费不超830元,共35人。
2.如出现险情,招标人提交中标人理赔所需全部资料后,中标人应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保险理赔工作。
六、项目的验收
1.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全部员工保险办理工作,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通过,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2.中标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如不能通过招标人验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七、保险期限
招标人员工保险办理工作完成后一年。
八、安全责任
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中标人应当积极组织相关理赔工作。若不主动组织理赔工作,招标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如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承包价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中标人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出具实际购买保险数量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十五个日历天内支付。
备注:投标人报价应含人工、差旅、保险、税费等相关费用,不在另行增加。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条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应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与附件2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或1588007236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