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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6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8534


我院因品牌建设及特种设备社会安全公益宣传需求,拟采购特种设备宣传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3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1.为更好地面向全国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展现福建特种设备技术能力和质检中心建设成果,在《中国质量报》宣传“国家或省质检中心”专题(半版规格:31.5cm*24cm);

2.围绕招标人在服务重点项目、科研创新、党建引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民生、质量提升、国家(省)中心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展开报道,合同期内中国质量报见报 12 篇(条)、中国质量新闻网刊发 26 篇、中国市场监管报 2 篇、推送学习强国 10 篇、海峡网刊发 6 篇、新浪福建刊发 6 篇,共计 62 篇;

3.为能够最大程度的扩大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宣传受众群体, 快速提高影响力,有力提升招标人特种设备公益安全宣传效果,在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等电视频道播出公益广告,所有频道每天累计播出时间不少于60 秒,同时负责对招标人的宣传内容、宣传画面进行设计、制作并按需更换宣传内容,各电视台播出时间段如下:

(1)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12:00-13:00播出广告≥5秒;19:00-20:00播出广告≥10秒;

(2)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播7:00-8:00、12:00-13:00、各播出≥5秒,其他时间段播出≥5秒;

(3)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7:00-8:00、19:00-20:00各播出≥5秒,其他时间段播出≥5秒;

(4)福建电视台旅游频道7:00-8:00、12:00-13:00、19:00-20:00各播≥5秒。

五、评标方法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十条文件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价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招标人提供公益宣传广告后7个日历天内开始在媒体频道播出及中国质量报专题新闻(半版规格:31.5cm*24cm、字数不少于1300字)出版,完成后开具合同50%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同金额。项目合同到期且中标人通过验收后,中标人开具50%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

七、项目的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到期后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说明不合格原因,中标人进行整改,直到项目验收通过。

八、违约条款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提供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广告片,中标人无法在7个日历天内开始媒体频道宣传及完成中国质量报专题新闻(半版规格:31.5cm*24cm、字数不少于1300字)出版工作,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后,逾期超过三个月,因招标人未提供登报材料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完成,则算验收通过,责任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3.合同到期后,逾期超过3个月,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完成登报工作,则按未完成登报数量进行扣款,每一份未登报的报道扣除合同金额的1.5%。

九、知识产权

1.招标人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中标人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如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涉及招标人的资料透露给第三方,招标人将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相关保密工作。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十、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报价表(附件)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与招标人投标文件一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报价单.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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