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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23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就车辆租赁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和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统一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名义邀请招标。

二、招标控制价:

130元/每天/辆(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每月使用车辆天数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安排)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车辆需求:采购方需求不配驾驶员,每天满足车辆7部(其中省特检院南平分院4部、省锅检院南平分院3部),具体使用车辆数量,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增减。7部车辆应为同一品牌同一车型。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止。

(二)车型参数要求:自动档轿车,排量1.6L(含1.4T)或以上,中外合资品牌汽油车辆或混动车辆,应为2022年5月之后全新购置及上牌的车辆,单辆车身官方指导价不低于8万元(要求车辆参数:轴距≧2640mm,车辆整备质量≧1150kg,长*宽*高(mm)不小于4500*1750*1410),行驶公里数小于1000公里,车况良好(需经采购人确认)。

(三)技术要求:

1、中标方提供的车辆车主名称必须与中标方一致,所有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且均具有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10万)。因中标方没有及时办理上述保险,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提供车辆的品牌、排量、(拟)购买时间、车身官方指导价、行驶公里数(交车后统一验车,验车发现公里表调校过公里数的,视其单方面违约并撤销当次中标结果,且6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的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我方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车辆费用:车辆(除燃油、过路费)日常维修(保养)、清洗、年检、保险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每5000-10000公里保养一次;车辆违章费用由该车辆驾驶的人员负责,车辆违章由租赁公司代为处理,违章费用由对应驾驶违章的驾驶人员支付。

4、车辆为福建省内牌照,每部车辆均应装置电信GPS定位系统,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招标人查询,车辆还应装有前后行车记录仪。

5、核算租用时段:以两方协商确定的车辆交接凭证作为车辆使用或归还的凭证。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未及时年检、保养维护、购买保险等原因造成招标人无法正常使用车辆的,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日常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采购人应及时与中标方联系,救援可由中标方实施或经中标方同意后采购人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轮胎因磨损等情况导致不能使用的,由中标方负责更换。如车辆发生轮胎异常损坏(如破胎、割裂)或采购人在故障发生后未及时告知中标方进行救援仍强行运行车辆,造成车辆损失加大的,加大部分由采购人负责维修。

3、采购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购方应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处理,同时向中标方通告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由中标方报保险公司勘查理赔。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经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4、如果运行车辆发生故障、进行年检或维修,中标人负责提供替换不低于中标车辆标准的车辆。

5、中标方提供车辆规范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管理、车辆维修管理(维修保养计划)等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给予采购人,并指定人员与采购管理人员共同管理车辆。

6、每个月由中标人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内外饰彻底清洗,不少于2次。

7、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后,最迟在9月20日前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车辆,若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向采购人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投标人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参与投标,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上级法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投标人法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按照每月实际使用车辆天数结算),出租方提供正式的车辆租赁发票;承租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六、评标及中标方式 

在相关资质符合的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以供应商所报每天每辆最低价进行比价,价格最低的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如遇价格相同则车身官方指导价高者中标)。

七、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5:0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南平分院。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万辉路66号,

邮编:354200。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报价函、拟提供车辆的相关信息、营业执照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密封原件。

联系人:彭诺惟

联系电话:0599-8865567

(三)福建省特检院南平分院监督电话:0599-8867116

联系人:章荣建


附件:南平分院车辆租赁招标报价书.doc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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