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工作需求,现需采购食堂日常主副食品,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民园路47号(省专用车中心)。
三、项目金额:预计180000元,结算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四、供货时间:壹年(合同约定日起)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等)、禽蛋类;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乳制品等;粮油面、干货、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
(二)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所供货物均为符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必须对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引发交叉感染,导致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
3、供应商应及时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采购人管理的有关规定,满足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4.供应商应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冷冻物品等需要提供疫情检测报告;平时应不定期抽检物品并提供检测报告;送货人员要不定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细则: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经营面积 |
3 |
投标人在龙岩中心城市的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的经营面积: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分;2500平方米>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2分;2000平方米>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若投标人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为租赁,则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及一个月租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租金为投标人账户支出,租赁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前) |
人员配备情况 |
3 |
提供1名及以上省级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对应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由企业签约的劳务公司代发工资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签约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1名以上省级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2名及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对应人员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由企业签约的劳务公司代发工资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签约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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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要求 |
4 |
投标人拥有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并按照规范划分明确功能区域,同时配置食品安全检测仪一台、农药残留检测仪一台、兽药残留检测设备一台、酶标仪一台的得4分。须提供检测场所的照片复印件,以及购买设备的正规发票复印件和购买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材料不齐的不得分。 |
7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自有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分:其中配送车辆为冷链车的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其余车辆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 注:(1)配送车辆须为四轮货运机动车,不含摩托车;(2)须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且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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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的食品配送经营场所具有监控设施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监控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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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完善的冷冻冷藏设施设备,冷冻冷藏设施设备≥800平方的得3分,700平方>冷冻冷藏设施设备≥500平方的得1分,以下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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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要求 |
4 |
投标人的食品配送经营场所有定期进行鼠害虫害、消毒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得4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有进行鼠害虫害、消毒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票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食品安全责任险 |
10 |
投标人已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年总保额≥人民币1500万元,得10分;人民币1500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1200万元,得6分;人民币1200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得3分; 须提供有效的保单或合同复印件(如提供多份保单或保险合同,则以得分最高项计分,不可叠加),原件核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
智能化管理 |
12 |
投标人具备食堂订单进行订餐、配送,在线确认等闭环管理的智能库存管理物联网系统得3分;具备在分拣环节对分拣柜、分拣称、大屏广播、配送柜等实施物联网管控的得3分;具备实施订单智能化管理,实现并发≥100用户,订单触发≤0.2s的的智能库存管理物联网系统得3分; 具备订单的稳定处理,实现至少三年无故障稳定运行的智能库存管理物联网系统得3分; 注: 以上智能化系统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具备上述功能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前,原件核查);且检测报告编号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可查询,查询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并提供截图。【第三方检测机构须通过CMA认证,提供CMA颁发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附表彩色扫描件,该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在市场监督局官网(查询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fw/cxfw/syszzcxzl/)可查,提供查询截图)备注:CMA即中国计量认证】 |
综合实力 |
5 |
投标人同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缺一项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荣誉证书 |
3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以上(含)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奖项每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3 |
投标人具有企业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以上(含)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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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5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与企、事业单位有副食品供应合作的相关业绩,合作年限必须在半年以上,提供1家得1分,满分5分;1.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合同文本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2.发票要求:如投标人与服务单位的配送合同已履行完毕,则提供合同到期月起前三个月中的任一个月开具给服务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如投标人与服务单位的配送合同正在履行中,则提供合同期内任一个月开具给服务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原件核查。 |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
6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如下检测报告:蛋类,豆制品类,干货及调味品类,蔬菜及水果类,水产品类,畜禽肉类。须提供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类的检测报告得1分,满分6分,原件核查。 |
企业实力 |
3 |
投标人在新罗区范围内设有团餐生产厂,能提供每餐不少于1万份团餐生产加工能力,须提供与客户签订的供餐合同,合作年限必须在半年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5 |
注册资本≥3000万元得5分,2000万元≤注册资本<3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得1分,以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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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满意度情况出具日期为准)与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长期合作类似项目的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完整证明得0.5分,满分3分。提供业主方盖章的满意度情况材料(满意度情况表或评价意见书或相关同等材料),评价意见需为良好以上。 |
折扣率 |
15 |
折扣率在整个合同期内以同一时期龙岩夏商生鲜超市的价格为基准,折扣率范围≥9.2折,折扣最低的得15分。 |
七、供货、售后服务要求:
(一)送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单于上午8:00-9: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质量不合格、不符合食堂采购要求的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退、换产品应尽快(原则上要求2.5小时以内)调换到位。
(三)采购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供应商临时配送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原则上要求2小时以内)配送到位。
八、 资格条件
(一)应具有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近三年内必须在龙岩市区有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经历。
(五)须承诺经营的产品价格不超过约定超市门店价格。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近3年内不得有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行为。
八、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配送到位后的物资由供应商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必须对供应的物资提供检疫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送货清单要注明本次商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折扣价。
(三)供应商提供的生活物资应符合采购要求及产品服务文件承诺,采购人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换货或退货。
(四)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凭供货清单(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开出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货款。
(五)为提高对采购方的服务质量,如发现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出现短斤少量、以次充好的,第一次扣货款1000元,第二次扣货款2000元,第三次扣货款3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为确保价格的公开、公平、公正,采购方不定期进行商品价格抽查,如发现中标人所供商品售价大于约定商场报价的(特价除外),第一次扣货款1000元,第二次扣货款2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七)未能履行退换货、临时配送所承诺的时长,每次收取违约金500元。
(八)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疾病等事件,经相关部门鉴定,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一)商品配送服务承诺书(盖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三) 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盖章);
(四)食材供应服务商采购项目评分表所要求的全部附件材料(盖章)。
十、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一)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龙岩分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7号 邮编: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60378 联系人:胡女士
监督电话:0597-2260369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