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求,需对所属金山大楼十四楼羽毛球场进行修缮。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金山大楼十四楼羽毛球场修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15.6257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修缮项目地点
修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省特检院金山大楼十四楼)。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五、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四、九条文件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供应商(开标时由专家先将投标样品与我院样品进行比对评价,投标样品评价达标后,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六、工程内容
详见:附件1
七、质量、工期及安全管理要求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2.工期为招标人确认开工之日起15天(日历天)完成建设施工;
3.中标人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及合理相关建议,工程竣工验收后的12个月为质保期;
4.中标人需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如若发生责任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且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原建筑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5.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进行总体验收,验收时不再复核工程量。
八、承包价与付款方式
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中标人在通过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项目验收通过12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条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招标人确认的现场勘察表(加盖公章);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附件2(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4.投标人递交密封报价文件时,还应参照我院的窗帘样品样式提供实物样品(样品包含各相关配件);
备注:投标样品质量不得低于我院所提供的样品质量,投标样品必须采用包装袋包装完整,并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样品数量清单。
十、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1.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5月27日9:30-11:30,14:00-16:00 (北京时间);
2.现场勘查地址:省特检院金山大楼(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3.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705085877。
以上现场勘察时间为投标人统一现场勘察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招标人有权不予勘察现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