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科研工作需求,需采购《燃煤电站锅炉烟气硫酸雾采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测试化验加工服务,欢迎各潜在的服务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锅检院《燃煤电站锅炉烟气硫酸雾采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
6.3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主营业务需具有环境监测相关内容);
2、具有硫酸雾CMA资质证明文件。
四、项目地点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五、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十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项目《燃煤电站锅炉烟气硫酸雾采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编号:FJMS2019019)的测试化验加工服务。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已研发出新型硫酸雾的采样方法,并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测试,招标人需对该检测技术进行方法验证。项目拟采用标准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验证新型硫酸雾检测技术。
(2)要求中标人在同一现场采用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采集硫酸雾,并使用离子色谱仪测试硫酸雾的浓度。
2、技术要求
(1)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在至少五家焚烧不同燃料的电站锅炉企业开展硫酸雾检测技术的方法验证。所需测试企业应包括以下五类:1燃煤电站锅炉企业;2燃煤掺烧污泥锅炉企业;3垃圾焚烧炉企业;4危险废物焚烧锅炉企业;5生物质焚烧锅炉企业。
(2)根据锅炉尾部的环保处理流程与现场测试条件,每一家企业选取相应的测点进行比对测试,每个测点测试2组样品,作为平行样。
(3)中标人同时需要采用离子色谱方法化验新型硫酸雾检测方法采样所得的硫酸雾样品,新型硫酸雾检测方法所采集的样品数量与HJ544-2016样品数量一致。
(4)采用离子色谱方法对硫酸雾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时,需要分别测试滤筒采集的固体样品与液态样品,即一个样品中包含固态硫酸雾与液态硫酸雾两组数据。
(5)根据(2)-(4)对测点、样品数量及数据的要求,分别对五类企业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1燃煤电站锅炉企业,测点数量不低于5个,HJ 544-2016 样品数量不低于10个,新型方法样品数量不低于10个,数据不低于40组。
2燃煤掺烧污泥锅炉企业,测点不低于4个,HJ 544-2016 样品数量不低于8个,新型方法样品数量不低于8个,数据不低于32组。
3垃圾焚烧炉企业,测点不低于4个,HJ 544-2016 样品数量不低于8个,新型方法样品数量不低于8个,数据不低于32组。
4危险废物焚烧锅炉企业,测点不低于6个,HJ 544-2016 样品数量不低于12个,新型方法样品数量不低于12个,数据不低于48组。
5生物质焚烧锅炉企业,测点不低于3个,HJ 544-2016 样品数量不低于6个,新型方法样品数量不低于6个,数据不低于24组。
根据以上规定,测点数不低于22个,样品数量不少于88个,测试数据不少于176个;测点数不超过30个,样品数量不超过120个,测试数据不超过240个。
(6)在测试硫酸雾时,中标人需同时提供硫酸雾测试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指标:1含氧量;2烟气温度;3含湿量;4烟气流速;5
标干流量;6动静压;7燃料中硫含量。
(7)试验应按照如下测试方法:
HJ 544-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及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七、项目的验收
中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化验加工,中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全部内容后,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需提供具有CMA标志的硫酸雾检测报告5份。检测报告以测试现场为单位,包括新型方法与HJ544-2016方法的测试数据),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如验收不通过,中标人应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继续申请验收,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八、知识产权
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所有,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30%费用,项目通过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70%的费用。
备注:投标金额应包含,人工、税费、搬运等项目其他全部费用,不在另行增加。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条的全部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十一、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4、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