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金山大楼7楼中心机房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已达使用期限,为保障中心机房消防安全,需采购充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欢迎各潜在的服务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省特检院中心机房七氟丙烷灭火器气体药剂充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控制价
4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地点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金山大楼7楼中心机房。
五、评标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三、十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2个90L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灭火药剂充装 |
KG |
180 |
充装 |
2 |
1个90L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阀门头损坏维修 |
个 |
1 |
维修 |
备注:本项目分2个时间段完成药剂充装及阀门头维修,具体时间如下:
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90KG七氟丙烷装置的药剂充装及阀门头维修,剩余90KG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灭火药剂充装,待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约2022年7月)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充装及调试工作。
七、项目的验收
中标人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相关要求,为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换药及维修。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要求后,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验收过程中应提供具有生产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设施资格的厂商对气瓶做的耐压力测试,密闭性测试,瓶头阀测试等检测合格的报告。
八、其它要求
1、保修期2年期内中标人须定期为本次维修、充装的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及灭火药剂维修保养;分为月、季度、年度维保,每次维修保养提交书面报告给招标人,招标人指定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存档。
2、中标人定期维保发现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损坏、压力为零、压力不足等故障问题立即无偿的维修、运回七氟丙烷厂商重新检测装置并充装好灭火剂,确保压力正常。如发现未按前述内容进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对中标人扣减未付款项,每次2000元,剩余款项不足扣减的将提出追偿。
3、中标人为招标人消防检查及年底考核等提供服务保障,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消防检查等工作。
4、中标人在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拆下、搬运、维修换药、安装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保过程中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5、中标人在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拆卸、搬运、维修换药、安装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如造成招标人的设备及构筑物损坏的,中标人须照价赔偿。
6、中标人接到招标人故障报修电话,需2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排除故障,如未及时到达维修,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对中标人扣减未付款项,每次2000元,剩余款项不足扣减的将提出追偿。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3月31日前完成90KG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药剂的充装、阀门头维修并调试完成通过招标人验收后,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5%。完成剩余90KG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充装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5%,通过验收后2年质保期内无售后问题,招标人支付剩余10%的质保金。
十、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条的全部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报价表格式、项目等应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3、经招标人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表。
十一、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现场勘察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11:00 (北京时间);
勘察地点:省特检院金山大楼(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880072365;
以上现场勘察时间为投标人统一现场勘察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招标人有权不予安排勘察现场。
十二、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 月15日 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700575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报价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