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奖惩制度
为鼓励莆田市特检站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不断发扬光大“青年文明号”应有的精神,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宏扬正气、杜绝不良现象,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站领导、团委及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一、 明确创建目的,树立创建意识,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在特检站年终总结会上给予表彰。
二、 在岗位工作中,对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除及时表扬、表彰外,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为其请功授奖。
三、 对优质服务的先进个人,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并上报有关部门,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四、凡年度被评为省/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十佳青年,省/市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除被授予先进称号,将会下文件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在今后的职称,升级等方面将会优先考虑
五、对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较差、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过者,给予品德扣分,扣款等处分。
莆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站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