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辽宁“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
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一个装有约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至铸锭台车上方2-3米高度时,突然发生滑落倾覆,钢包倒向车间交接班室,钢水涌入室内,致使正在交接班室内开班前会的32名职工当场死亡,另有6名炉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66.2万元。
案例1图:事故过程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1)电气控制系统故障及设计缺陷,导致钢水包失控下坠。
(2)制动器制动力矩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下坠 。
(3)班前会地点选择错误,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
(1)起重机选型错误
(2)检测检验机构未正确履行职责
(3)制造厂家超许可范围生产
(4)事故单位建设项目设计不规范
(5)起重机司机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设备日常维护不善
(7)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
(8)生产组织不合理,关键岗位工作时间过长
节选自曾钦达副院长主编《特种设备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