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危险性主要是爆炸、燃烧和有毒介质泄漏造成人员中毒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危险性主要是剪切、坠落、触电、失稳、失效和倒塌等。特种设备之所以要纳入监管,就是因为其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并且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广大群众接触、使用特种设备时务必注意安全。
特种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的的各个领域,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例如电梯普遍用于高楼代步工具,公园里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孩子门节假日的乐园,液化气钢瓶是许多家庭厨房的必备用品,电站锅炉是用煤作燃料的火力发电厂的核心设备,起重机是港口码头作业的主要设备,压力容器是炼油、化工企业的主要设备,压力管道把煤气、天然气送入千家万户等。据统计,全国以特种设备为主要生产设备的行业产值占GDP的比重约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