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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09-03-30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9341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它是我省首个全面综合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是集承压设备、机电设备、考试为一体的收费办法。特种设备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本着帮助我省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服务民生的前提下制定的,是积极响应省政府相关政策的具体表现。

检验收费暂行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服务我省企业:第一、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不含制造监督检验)费和验收(首检)检验费不再同时收取;第二、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收费按标准的50%收取;第三、将原闽价[1995]费字233号中锅炉、压力容器“定检收费按上一检验周期增收10%难度系数计取”取消,检验收费转换成设备平均使用寿命的年均检验费,维持95年检验机构检验成本水平,未在现行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第四、同样收费的前提下,调高部分设备由于检验部位高度的指标,同时,降低部分设备由于难度造成的检验收费增收比例;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顺应我省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要求的产物,是我省物价、财政部门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的具体措施。日前,省特检院已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宣贯并正式开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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