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出具时间:自设备全部制造工艺完成、相关确认资料提交齐全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或监检报告出具时间:自设备整体验收合格、相关竣工资料提交齐全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出具;
定期检验合格设备报告出具时间:自设备现场检验结束且检验人员返回检验单位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10个工作日内出具;
定期检验不合格设备报告出具时间:自设备现场检验结束检验人员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或现场检验结果告知单规定的整改日期(一般承压类设备的整改期为10天,机电类设备的整改期为30天)到期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5个工作日内出具;
大型设备的出具时间:电站锅炉、球罐、长度大于10千米的压力管道,自整改资料提交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30个工作日内出具;
加急报告的出具时间:按照加急业务受理时约定好的报告出具时限完成;
各类检验报告应在完成检验费缴纳或确认没有历史欠款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