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质检部门可打“多张牌”
——访全国人大代表蒲长城
□ 记者 何 可
最近,全国多地遭遇雾霾天气,最严重的一次曾波及全国17个省份,全社会以一种最直接而深刻的方式感受到了加强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新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作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节能减排问题是全国人大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针对该问题多次以议案的形式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
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8%至10%。目前,距离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目标的截止时间越来越近,全国节能减排的工作氛围也日渐浓厚。
蒲长城表示,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节约能源法》的重要执法主体之一,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有“多张牌”可打——“完善标准体系,开展节能认证,狠抓能源计量,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强化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降耗,严格‘两高一资’产品的生产许可、执法检查和进出口检验把关……”
“实践证明,节能减排领域质检部门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大。”曾担任过质检总局副局长职务的蒲长城,对于全国质检系统在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了解得十分透彻,他说,质检系统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可以多措并举,为全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去年11月底,上海、北京等碳交易市场陆续开市,通过市场机制,倒逼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促进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但是,没有碳计量就没有碳交易。”蒲长城表示,能源计量工作是碳交易市场得以运行的基础,他建议,发展改革委要支持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工作,按照各部门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支持和利用全国质监系统已经建立的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平台。
除了支撑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外,质检技术手段在规范企业节能管理方面的引领作用也发挥得淋漓尽致。蒲长城说,生产许可证制度属于质检部门履职的一项市场准入制度,也是通过质量监督和执法工作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近来年表现尤其突出,尤其是在国务院41号文件颁布之后,未按要求制定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未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钢筋、水泥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请和许可。
据蒲长城介绍,在标准化工作方面,“十二五”以来,获得批准发布的节能国家标准就已经达到了110项。经测算,仅2012年发布的8项产品能效标准,如果能全面有效实施,则可实现节能量约590亿千瓦时。有色、建材、煤炭、化工、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49项能耗限额标准如果能全面有效的实施,则可实现年节能量约12700万吨标准煤。
“生产许可挂钩节能减排,特设节能须过多道审查关,品牌培育关联节能激励。”在蒲长城看来,上述种种技术门槛,逼着一些“后进”企业争当节能减排的先进,引领节能减排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锅炉等特种设备,一直以来都属于能耗大户,被不少质检部门定为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牛鼻子”,其重要性早在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就有体现: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以及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蒲长城看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问题仍然突出,“各级质检部门无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监督检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缺少激励性政策,企业普遍缺乏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他建议,进一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为主要抓手,通过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性措施,全面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综合提升。
3月6日,北京的阳光出来了,空气变好了,但是我们不能总指望着风来吹散雾霾,更应该去思考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为节能减排、为大气质量的提升作出努力和贡献。《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