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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三年行动”监管严格起来责任落实下去
发布时间:2008-10-13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3918


  本报讯 (杨伟忠 王灿群记者江东)近日,福建泉州市的不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领到了一份由市质监局制定的《泉州市使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该评定标准是泉州市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分级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

   

   针对泉州市民营企业较多,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市质监局按照“能动起来、可操作”的原则,实施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三年行动”。第一步是今年底前对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使用特种设备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第二步是从明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时间对企事业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开展分类整改。第三步是从20107月份开始,用半年时间对各地开展“三年行动”进行考核验收。此次下发的“评定标准”共分7个大项32个小项,其中未许可登记、未定期检验、使用土制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当年发生特种设备死亡事故5个小项为否决项。总计3.9万份的“评定标准”将对全市43850台特种设备实行四个等级的级别管理。

   

  据介绍,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泉州市企事业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级别总体上将实现:A级企事业单位占企事业单位总数的50%以上,B级占总数的40%以上,不存在D级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不存在C级企事业单位。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方便乡镇指导企事业单位填报自评表格,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该局还及时下发《泉州市使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评分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各级有关人员共计450人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评定的相关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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