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省锅检)三明分院 2025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873

根据省特检(省锅检)三明分院2025年车辆租赁需求,现对相关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省特检(省锅检)三明分院2025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二、车辆租赁服务类型:本次租赁车辆为短租车辆(采用日租或事租方式,以实际行驶公里数计算租赁费用)。

三、服务期限:租期2年,自20254月1日-20273月31日止。

四、招标控制价:

(一)省特检三明分院24万元。

(二)省锅检三明分院25万元。

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各供应商须以越野车(含SUV)2.70元/公里皮卡车2.50元/公里(占比20%),作为车辆租赁费单价的最高响应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单价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车辆需求数量: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服务期限内每个工作日时间(含加班)提供车辆不少于4辆的越野车和1辆皮卡车。

(二)车型参数要求:越野车(含SUV)为自动档燃油车或混动车,排量2.0L以上,裸车价不低于13万(以发票价格为准);皮卡车为封闭式车厢的燃油车,裸车价不低于8万(以发票价格为准);所有车型购置日期为2023年1月之后的非二手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累计里程小于6万公里,车况良好(需经采购人确认)。

(三)服务要求

1.车辆的燃油、日常维修(保养)、清洗(每月4)、年检、保险等一切工作及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加油卡内金额应确保不低于500元/张。

2.日常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采购人应及时与中标方联系,救援可由中标方实施或经中标方同意后采购人代为实施,故障产生的救援与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车辆轮胎因正常磨损需更换的由中标方承担,如因采购方驾驶人员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轮胎异常损坏由采购方承担。

3.采购人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采购方应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处理,同时向中标方通告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事故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由中标方报保险公司勘查理赔。属于采购人责任范围(以交警责任认定为准),经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4.中标方提供车辆必须为中标方自有车辆(产权名称为中标方公司名称),不允许存在挂靠车辆。因车辆使用权纠纷问题,中标方负责解决(中标方承诺承担一切与车辆相关的法律纠纷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纠纷处理期间,中标方应提供替代车辆。

5.车辆必须进行定期保养(以厂家规范为准),及时维修,确保车况良好。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年审、环保要求,严禁提供有故障车辆,中标方有义务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6.中标方公司驻地为三明市三元区以外的,需签订一家定点的车辆维修公司,并要求距离三明分院5公里以内(参照高德地图导航)具有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服务公司。

7.车辆保险要求:中标方所提供的车辆保险应手续齐全且均具有交强险和必须的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司乘险(每座5万×5)、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20万以上)、车损险(包含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涉水险等)且均为不计免赔。使用过程中若因保险未买足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车辆手续不完整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8.车辆均应配备灭火器、备用轮胎、充气泵等随车工具,装设北斗定位系统、倒车影像、行程记录仪,并提供客户端账户供采购人查询。

9.车辆事故、故障或维修、保养期间,采购人若有需要,中标方应提供同等的代用车辆。一年内中标方出现10车次不能满足采购人车辆需求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违约1车次中标方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六、投标人资格

(一)供应商资质:在福建省内持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在合格有效的营业期限范围。

(二)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七、租赁费结算

1.以实际中标价格及双方确认的里程数,按月结算,中标方需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里程数确认: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车辆交接凭证作为车辆使用及归还的凭证,根据实际行驶里程(以车载里程表为主,北斗定位系统记录里程数为辅,最后按双方确认公里数为准)按月结算,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车费。

八、其它需补充条款:条款如与今后的政府车改政策或相关规定冲突,以政策或规定内容为准执行,双方协商不下或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评标及中标方式

在相关资质符合的条件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计价方式为越野车报价*80%+皮卡车报价*20%若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报价时,则由评审组讨论确定

十、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内容材料 

(一)资格文件

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附件1)

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2)

6.拟租赁车辆情况表(越野车不低于4辆,皮卡车1辆),附件3)

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

)报价函(附件5)

注意: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文件、报价函分别密封装袋,封面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资格文件”或“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函”字样,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送达,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陈大德安工业区30号301室。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陈大德安工业区30号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0598-8223552

监督电话:0598-8255863

(三)中标结果查询:

招标方将电话告知中标供应商,并在“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

附件3 租赁车辆情况表.doc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5 报价函.doc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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