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试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913

根据单位日常工作实际需求,需采购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试验设备1台,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岩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试验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2.项目控制价:60000元整(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不得高于60000元,超过按无效报价处理)。

3.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对投标人评标价格合计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开标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标阶段,询价人先审核投标人资格(查看资格文件),如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标阶段(查看报价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相关经营范围需涵盖设备销售等)

三、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标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试验机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试验机

1台

一、特点与性能:

1、 本机适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耐压试验,YSP35.5采用四工位,YSP118、YSP12一工位灌水、水压测试、气压排水等测试流程。

2、测试方法和测试过程符合国家标准GB/T9251-2022。可记录试验过程的相关信息及数据,实验记录可通过图片、PDF等不可更改的文件格式进行保持或打印保存。

3、 采用一瓶一表水压试验,每个工位可以显示水压试验曲线图。

4、 采用水泵供水,配套水箱,水经过过滤可循环使用

二、主要技术参数:

1、适应气瓶型号:    YSP35.5、YSP118、YSP12

2、测试压力:       3.2MPa

3、测试效率:       ~30只/h

4、工作气源压力:   0.6 MPa

5、高压泵站:       AH28气驱液泵

三、设备组成:

机架、气缸、试压装置、气动球阀、压力传感器、管路、压力仪表及PLC软件控制系统(含工控机)等组成。

 

2.交货要求:

    2.1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东城街道东宝路370号龙岩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交货(验收及验收未通过的整改时间均包含在周期时间内)。

    2.3技术培训:

免费培训及技术支持:免费在现场对采购方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保证使用方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

断与解决。

培训内容: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软件结合现场演示、答疑:培训

时间及地点:根据采购人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

3.其他要求:

    3.1保修期:1年(自验收合格后起)。

    3.2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在最终安装时如有发生对现场建筑产生破坏的情况,中标人应负责修缮直至恢复如初。

    3.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4中标人应保证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3.5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法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询价人有权取消合同,中标人需赔偿询价人相应损失。

2.中标人未能按时送货的,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询价人相应损失。

3.若存在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送货延误的,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询价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五、验收方式

中标人完成供货后向询价人申请验收,询价人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如不通过,中标人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六、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向询价人出具合同金额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询价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七、报价文件要求

1.资格文件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加盖公章)。

    1.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2一致,加盖公章)。

 

上述投标文件请加盖公章密封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送达投标文件方式或采用快递送达方式进行报价,请做好密封与标记。

八、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下14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宝路370号(龙岩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985953075

监督电话:0597-2260369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东宝路370号(龙岩市钢瓶检测有限公司)

邮编:364000

(注:采用快递寄送标书的投标人还应当主动向询价人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结果,询价人不承担责任。)

 

附件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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