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274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和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现开展2024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邀请招标,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办公楼4-7层及2号楼服务大厅保洁服务;

(二)职工食堂服务;

(三)笏石考试基地日常保洁;

具体服务范围要求详见附件1及报价单附件3

预算金额:全年总控制价为26万元。

服务时间:2024年(1-12月份),计12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各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国内合法商户。

(二)供应商须持有相应的物业资质经营许可。

(三)供应商承诺提供相应项目、具体明细的正规发票。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

三、有关事项

(一)物业服务费包括:员工工资、员工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办公费用、设备折旧费、专用设备维保费用、垃圾清运费、保洁费、清洁用品费、人员培训费、临时任务的突击费、税收、保险、利润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为服务本项目而购置的相关设备设施,并列入物业服务成本的,在合同期满时应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并移交给业主。

(三)管理方式:实行包干制。

(四)安全条款: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纠纷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支付方式:每个月考核合格后,按月进行支付。

(六)中标方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需要协调的事项,采购人可提供帮助,确保卫生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七)采购人与中标方聘请的务工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中标方为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办理所雇务工人员的务工合同及保险。

(八)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和有关用工规定,不得拖欠用工人员工资;同时应当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九)中标方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承包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本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价法确定供应商。

五、协议签订及付款方式

确定中标后,中标方与我院签订服务协议,每月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我院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正式等额发票之日起20日内支付货款。

六、若因不可抗因素(如上级政策变动等),导致相关服务项目、范围、人数发生变化,据实结算。

七、现场勘查、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一)现场勘查时间:2023121910点(北京时间)前,

现场勘查: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三亭街18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8750072138

以上现场勘查时间为投标人统一现场勘查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招标人有权不予勘查现场。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712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4-2261106

           监督人:陈小姐  监督电话:0594-2261292


附件1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2024年度物业服务技术及服务要求.doc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物业服务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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