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特种设备档案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5 | 信息来源: | 点击数:1168

根据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特种设备档案袋采购需求,现对该项目开展采购。

一、采购内容、预算及要求

(一)品名及数量(版面详见附件1

定期检验档案袋25000个和监督检验档案袋5000

(二)预算:单个档案袋控制价为1元,总控制价为30000元。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尺寸、材质、工艺

尺寸:245mm宽,330mm

材质:250克国产双面红牛

工艺:普通印刷,要求封口折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三、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方确认样品,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尺寸、材质、工艺相关要求。

四、送货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

五、评标方式: 

参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废标情况,则推荐价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交货方式及验收方式

交货方式: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交货。

验收方式:中标人将档案袋送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后,向招标人申请验收。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对档案袋进行验收,如验收不通过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七、违约条款

1.中标人如未能在15个日历天将档案袋送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则每延误1日历天扣罚合同总金额的1%,最高扣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扣罚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人或不可抗力造成本项目工期延误,中标人应书面提交材料与招标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人延误时间。

八、付款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签订合同。中标人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注: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开票税费等相关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九、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3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予以废标处理;

4)报价单(附件2)。

十、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莆田分院712办公室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8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号楼712   邮编:351100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2261106

监督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4-22612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样品必须包装完好,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附件1.docx

附件2:档案袋报价表.docx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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