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7月1日起施行
强化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
政府扶持和社会支持
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
合法权益
建立具体完善的
志愿服务激励措施
弘扬志愿精神
凝聚向善力量
动员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
关注志愿服务
推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
良好社会氛围
文明八闽
志愿同行
来源:文明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