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 公职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5-22 | 信息来源: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 点击数:2406

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创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全市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矢志奋斗的目标。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验收年,各项工作已全面提档加速,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每个市直单位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一言一行都时刻代表着宁德形象,时刻影响着身边人。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烟花爆竹禁限放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规定、工作方案也已印发实施。为发挥市直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此,我们向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做骑行合标电动自行车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示范员。城市治理、文明创建,市直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是旗帜、是标杆,必须走在前、做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不购买、不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在禁限时间、禁限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弘扬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倡导出行时驾驶合标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文明行驶,不抢行、不抢道,倡导婚丧喜庆、传统节庆时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植物等更安全、更新颖、更环保的庆祝方式,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主动参与,带头做骑行合标电动自行车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引航员。超标电动自行车整治和禁限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发展和民生福祉。市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融入创城工作大局,自觉学习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劝导家人、亲友、邻里和身边群众响应倡议、遵守规定,自觉驾驶合标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做好在婚丧喜庆、传统节庆等活动中禁限放烟花爆竹的事前提醒、劝导和监督工作,及时劝阻、制止违法骑行和违法燃放行为。

三、积极作为,带头做骑行合标电动自行车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员。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群众监督员的身份自觉,主动监督他人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在禁限时间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直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对于发现并核实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追责处理。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文明办和市效能办也将加大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亲属遵守规定的监督力度,将相关情况列入单位综治平安、文明单位、绩效等考评内容。

“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标杆”。高质量推进专项治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直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责无旁贷,要坚持从现在做起,带头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市直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并负责将“一封信”的倡议与要求及时落实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干部和每一位公职人员。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勇于担当,争做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守卫者,为推动专项治理、打赢创城攻坚仗而努力。



宁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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